Avoice她视角丨正当防卫:女性反家暴的“宙斯之盾”
作为反抗家暴的有效手段,“正当防卫”一词经常出现在受害者的辩词中,以及司法审判的公堂上。但当暴力来袭时,盲目采取自卫行动却可能反转成为受害者的罪证,打破原本胜负分明的赢局,让弱势群体立于危墙之下。
因此,在勇敢保护自己免受伤害之前,我们都应该了解勇敢的尺度,和保护的底线,让“正当防卫”在法律范围内发挥其最大效力。
一. 正当防卫的辩护条件
通常情况下,自我防卫被定义为受害者通过使用足够程度的反制力量或暴力来防止自己遭受暴力的权利。
在美国,司法所定义的普遍标准是“(某人)有特权使用看来合理必要的武力来保护自己免受来自他人的明显的非法和立即暴力威胁”,并由四个主要判定因素裁决,分别是(1)在无端攻击下,(2)存在威胁,迫在眉睫的伤害或死亡,(3)使用客观合理程度的武力用于应对,(4)客观合理的对受伤的恐惧或死亡。当符合以上这些条件时,便形成了对正当防卫的充分辩护。
然而,受暴力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等条件限制,正当防卫的实际情况与司法标准又有所不同,因此相关裁决并非“一刀切”,而是一案一议,法官的裁决时常摇摆不定。
例如,在保护自己时,怎么判定使用的是恰当的力量?什么时候会过度防卫?如果是受害者挑起的袭击呢?如果受害者合理的感知到威胁,即使威胁实际上并不存在,会发生什么?如果受害者的理解在主观上是真实的,但在客观上是不合理的呢?
1992年3月28日,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一名女性在家中枪杀了她的伴侣阿尔伯特 · 汉普顿。当地警官接到报案赶来时,她立即投降,坦白告诉警察枪在哪里,并承认自己开枪打了自己的伴侣。她解释说,“他活该,我再也受不了了,我告诉他不要再打我了!”在庭审中,被告被控私人使用枪支谋杀,辩方称被告枪杀汉普顿是出于自卫,并提供了被告关于“受虐妇女综合症”的专家证词。
受虐妇女综合症通常是指妇女因长期受丈夫或男友在身体、性以及情感上的虐待而导致的一种独特的行为模式。
Lenore Walker于1984年出版了The Battered Woman Syndrome,提出“习得无助论”和“暴力循环论”两种理论来阐述受虐妇女综合症患者的心理变化。1987年的案件R. v. Lavallee, [1990] 1 S.C.R. 852是最早采用受虐妇女综合症作为可采证据的案件。后经历不断发展,受虐妇女综合症从心理学和医学概念成为受家暴女性法律辩护的基础。
然而,在枪杀汉普顿一案中,法官表示受虐妇女综合征不能用来决定被告杀人的必要性和急迫性。受虐妇女综合症由于自卫存在性别偏见、认定条件存在争议等情形,在实践中经常不被采纳作为法律抗辩证据。陪审团裁定被告犯有个人使用枪支故意杀人罪,并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在后续的上诉中,最高法院推翻了该判决并表示,被告提供的证词为所有指控提供了完美自卫的合理理由。
二. 法律裁决的灰色地带
与完美自卫相对的,是“不完美的自卫”(imperfect self-defence)。即当一个人会因为害怕即将发生的身体伤害而反击,那么这种伤害在客观上是不合理的。不完美的自卫并不能使一个人免于暴力罪,但它可以减轻所涉及的指控和处罚。
美国各州对自卫程度和动机的判定均有所不同,相关裁定法则分别有“撤退义务”(Duty to retreat)、“坚守阵地法”(Stand-your-ground law)、和“城堡主义”(Castle Doctrine)。这些法则很大程度上指向一个普遍接受的原则,即个人可以在适当的情况下保护自己免受伤害,即使这种行为通常构成犯罪。这也让美国成为对于公民的合法自卫权保护最有力的国家之一。
(包含上述裁定法则的州:https://scharfflawfirm.com/self-defense-laws-u-s/)
然而,当这种种看似有利于被告自卫辩护的法律和家庭暴力相关时,就变得复杂起来。
“撤退义务”也被称为“退让的责任”,虽然大多数州已经在涉及使用非致命武力的情况下取消了这一原则,但个别州仍要求一个人在施加致命武力前做出避开正面冲突的尝试。
Nicole Addimando长期面临丈夫可怕的身体和性虐待,2017 年,当他再次用枪威胁她时,Nicole开枪打死了她的丈夫,因在纽约波基普西市枪杀而被判二级谋杀罪和二级刑事持有手枪罪。Nicole对自卫辩护的失败和“撤退义务”有很大的关系。可长期处于家暴中的女性,又怎么能保证自己在面临丈夫的死亡威胁时仍保持冷静退到墙角,并再三警告对方自己要开枪了呢?”撤退义务“显然有悖自卫的初衷。
因此,与“撤退义务”相反,美国许多州都制定了“坚守阵地法”,允许受害者同侵害者进行直接对抗。与之同理的“城堡主义”,则是允许受害者在”个人领地”内(包括车、住所、工作地点)用致命武器防御入侵者。
多年来,“坚守阵地法”的捍卫者和其他扩大枪支权利的努力一直援引女性受害者为其辩护,妇女枪杀强奸犯作为获得更广泛枪支权利的理由的情况屡见不鲜。“废除‘坚守阵地’的呼吁是反女性的”,佛罗里达州的一位立法者写道。然而,“坚守阵地法”是普遍保障全体女性的法律吗?事实好像并非如此。
Marissa Alexander,一名居住在佛罗里达州的黑人女性,对虐待她的丈夫开了枪。她提交了“坚守阵地法”豁免听证会的请求,结果被判无效,如果指控没有被撤回的话,她将面临60 年的有期徒刑。数据调查也指向了相同的结果,“坚守阵地法”好像并没有保障有色人种女性的权益——数据发现,在全国女性杀害成年男性的案件中,白人女性杀害黑人男性的案件最有可能被认为是正当的,占案件的 13.5%;相比之下,2.6% 的白人女性杀害了白人男性,而只有5.7%的非白人女性杀害了黑人男性被认为是对于正当防卫的充分辩护——这其中关于种族和阶层的纷争不言自明。
三. 枪支问题与赋权自卫
在美国,亲密关系暴力伤害层出不穷,并严重威胁着美国女性的生命安全和人格尊严。
根据美国2010年的国家亲密关系及性暴力调查(National Intimate Partner and Sexual Violence Survey),平均每分钟就有近20人受到亲密伴侣的身体虐待,三分之一女性经历过亲密伴侣的某种形式的身体暴力。为了保护自己免受暴力侵害,这些女性采取了多种反抗策略。
2007年的美国妇女免受暴力策略统计(US women’s choices of strategies to protect themselves from violence)中,行为策略是最普遍的保护形式之一。其中“对周围环境的警惕”(99%)和“在家里锁门”(96%)是最常见的。
在所有的行为策略中,武术和自卫训练(19%)是女性最不常用的保护方法。当被问及她们是否曾经“为了保护自己免受暴力而避免或改变想做的事情”时,超过70%的女性给出了肯定的回答。除此以外值得关注的是,除使用枪支外,美国女性所使用的保护自己免受暴力伤害的方式和其他发达国家的女性并无差别。
遭受过个人和间接伤害的女性拥有枪支的可能性是其他人的1.58倍,携带枪支以外武器的可能性是其他人的两倍多。然而,枪支除了作为女性免受暴力的武器外,也被视作是犯罪者对受害者施加权力、控制和虐待的工具,增加了女性自杀或被杀的风险。
根据2016年的《亲密关系暴力中的非致命枪支使用》系列文献综述 (Nonfatal Gun Use in Intimate Partner Violence: A Systematic Review of the Literature),有近 100 万女性被亲密伴侣枪杀,450 万女性曾受到过枪支威胁。
在愈演愈烈的枪支威胁下,赋权自卫 (empowerment self-defense) 已被证实可以有效减少暴力。该课程于2003年由一个名为El HaLev的以色列组织设立,专门服务受侵害之后遭受精神创伤的女性,以及其他弱势群体。训练模式包括简单易上手的身体自卫技术,也包括口头技巧、意识技巧、建立信心练习等一系列综合策略。
此外,自卫训练与暴露疗法(指在安全的环境中,让个人暴露在他们害怕和想要逃避的事物前)有相似之处。参与者不仅要面对模拟攻击,还要学习和练习主动反应。哈佛医学院心理学家、助理教授吉姆·霍珀解释说,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重复的模拟可以大规模的将曾受到攻击的记忆,转化为新的“被赋予权力”的记忆。
研究调查表明,自卫训练可以让女性获得掌控感和对自身安全的控制权,从而使她们能够应对性暴力的威胁。
四. 如何进行有效自卫
对于没有受过赋权自卫训练的受害者而言,在正当防卫的有效实践过程中,根据现有环境采取适当反抗措施是最为及时和保险的做法。
如果对方有拉扯拖拽的行为,可以通过咬手使其疼痛并趁机逃跑;如身上恰巧携带笔或小刀一类的尖锐工具,也可趁其不备拿出防身。除此之外,用手指、肘部和鞋跟攻击对方脆弱部位如下体、眼睛、喉结等,能在关键时刻给对方造成一定损伤。利用周围的硬质家居摆件,或自然环境中的泥沙、尘土、水管、石块、砖头等物品也能阻碍对方进一步行凶。
鉴于部分州法律有对“退让原则”的相关规定,提前准备防护措施并避免伤害是利益最大化的自我保护方式。通常,施暴者在行凶前会有反常的行为举止、情绪波动和语言挑衅。家暴受害者可以观察并收集线索,提前预警,策划安全的逃跑路线,设置紧急联系人和突发情况避难所,准备含有个人证件、财产证明、换洗衣物等物品的“逃跑包”,以备不时之需。
暴力行为发生前,尽量跑去人多的场合或寻求家人或朋友的庇护。过程中注意避免独处,以便为自己的反抗寻找目击证人。在一次暴力行为发生后,为避免下次重蹈覆辙,受害者需留心取证(电话录音、短信截图、伤痕照片、就医记录等)。及时向警方报案制裁违法行为,或到当地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Restraining Orders)。
除了家暴受害者奋起反抗,作为拥有亲密关系的普通人,以及任何形式暴力的潜在受害者,旁观者在对抗家暴中的作用同样不可或缺。
在道德上,目击者有制止家暴的义务。知情人应理性评估事态的危险性和严重性,采取及时报告、协助调查取证等措施,审慎选择介入的方式、时机、以及工具,确保自己和当事人的安全(可以先通过敲门/按门铃/借东西为由,给施暴者施压,暂停暴力);后寻找有能力的人帮忙或直接报警,持续关注后续情况,观察介入是否有效,同时关注受害者的心理健康。
家暴作为基于两性关系的社会问题,从来都不只是一个家庭的事情,它关系着群体的和谐文明程度,以及弱者在强权下的话语空间。
因此不论是旁观者还是当事人,动用社会力量解决家庭暴力才是广义的“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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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需要,Avoice也为会遭受家暴的华人女性提供线上援助,陪伴受害者走出阴霾、面向阳光,我们一直都在!
愿有朝一日,正当防卫不再是背负风险的反抗措施或无奈之举。那些叫嚣着挥起的拳头,会被法律的镣铐牢牢钉在耻辱柱上,而受害者,也将在审判席前,获得最终的胜利。
参考文献 ✦ ✦ ✦ ✦ ✦ ✦ ✦ ✦
Lenore Walker, The Battered Woman Syndrome, 1984 National Intimate Partner and Sexual Violence Survey, 2010 US women’s choices of strategies to protect themselves from violence, 2007
Nonfatal Gun Use in Intimate Partner Violence: A Systematic Review of Literature, 2016 Self-defense Law in the US, Sharff Law Firm, https://scharfflawfirm.com/self-defense-laws-u-s/ ✦ ✦✦ ✦✦ ✦✦ ✦
- 作者 | 潘诗雨,汤欣然,范珊玛,Erin
- 校改 | Jane
- 审核 | 秦科、符芬菊
- 法律顾问 | 崔泽森
- 排版&封面 | 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