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月特别推送|六国反家暴普法手册 - 比利时篇




AWDPI亚裔女性国际发展计划致力为遭受家庭暴力威胁的海外华侨华人女性提供充分、持续的保护和支持,包括语言支持、心理支持、法律支持、社群支持、海外救助网络支持、采写发声支持等。
2024年妇女月,我们完成了6国反家暴普法手册的整理工作。该手册基于荷兰、比利时、英国、法国、德国、美国 的相关法律文献,围绕各国对于家暴行为的认定、处罚、救济等问题进行了汇总整理。
*本推文为“六国反家暴普法手册 - 比利时篇”,更多普法手册内容请进入公众号主页查看:
阅前提示:法律法规可能随时更新,本手册不能作为唯一参考标准
比利时反家暴普法手册
妇女月特别推送 | 六国反家暴普法手册 - 比利时篇
目录 CONTENT
一、法律框架介绍
1. 妇女权益相关的综合性法律
2. 人身保护令
3. 婚姻
二、您或者您关心的人是否处于家暴之中?
1. 法律定义
2. 比利时家暴问题现状
3. 常见类型
三、如何寻求法律保护?
1. 紧急措施
2. 人身保护令
3. 临时居留禁令
4. 庇护
5. 免费法律援助
6. 追究施暴人的刑事责任
7. 报案
8. 离婚
四、家暴和离婚对您的签证有什么影响?
NO.1
【比利时篇】法律框架介绍
1.【妇女权益相关的综合性法律】
比利时《司法部长和总检察院关于配偶暴力领域刑事政策的联合通告(Circulaire COL 4/2006 (révisée le 12.10.2015) Circulaire commune du minister de la Justice et du Collège des procureurs généraux relative à la politique criminelle en matière de violence dans le couple)》见https://www.om-mp.be/fr/savoir-plus/circulaires 以及https://www.om-mp.be/sites/default/files/u1/col_4_2006_-_version_2015.pdf。
2.【人身保护令】
比利时《民法典》(CODE CIVIL)第223条,见 https://www.ejustice.just.fgov.be/cgi_loi/change_lg.pl?language=fr&la=F&cn=1804032130&table_name=loi
比利时《家庭暴力情况下的临时居留禁令法(Loi relative à l'interdiction temporaire de résidence en cas de violence domestique)第3、4、5条,见http://www.ejustice.just.fgov.be/cgi_loi/change_lg.pl?language=fr&la=F&cn=2012051518&table_name=loi
比利时《刑事诉讼法》(CODE D'INSTRUCTION CRIMINELLE)第3、216、553条,见https://www.ejustice.just.fgov.be/cgi_loi/loi_a1.pl?DETAIL=1808111930%2FF&caller=list&row_id=1&numero=7&rech=9&cn=1808111930&table_name=LOI&nm=1808111901&la=F&dt=CODE+D%27INSTRUCTION+CRIMINELLE&language=fr&fr=f&choix1=ET&choix2=ET&fromtab=loi_all&trier=promulgation&chercher=t&sql=dt+contains++%27CODE%27%26+%27D%27%26+%27INSTRUCTION%27%26+%27CRIMINELLE%27and+actif+%3D+%27Y%27&tri=dd+AS+RANK+&imgcn.x=43&imgcn.y=6
比利时于1990年7月20日颁布的《预防性拘留法》(20 JUILLET 1990. - Loi relative à la détention préventive)第35条,见https://www.ejustice.just.fgov.be/cgi_loi/change_lg.pl?language=fr&la=F&cn=1990072035&table_name=loi
比利时1964年6月29日颁布的《关于暂停、暂缓和缓刑的法律》(29 JUIN 1964 - Loi concernant la suspension, le sursis et la probation)第8条,见https://www.ejustice.just.fgov.be/cgi_loi/change_lg.pl?language=fr&la=F&cn=1964062930&table_name=loi
比利时《司法法典》(CODE JUDICIAIRE),第1253.3.5、1253.3.6、1280条,见 https://www.ejustice.just.fgov.be/cgi_loi/loi_a1.pl?DETAIL=1967101004%2FF&caller=list&row_id=1&numero=6&rech=13&cn=1967101004&table_name=LOI&nm=1967101055&la=F&dt=CODE+JUDICIAIRE&language=fr&fr=f&choix1=ET&choix2=ET&fromtab=loi_all&trier=promulgation&chercher=t&sql=dt+contains++%27CODE%27%26+%27JUDICIAIRE%27and+actif+%3D+%27Y%27&tri=dd+AS+RANK+&imgcn.x=44&imgcn.y=14#LNK0159
3.【婚姻】
3.1 结婚
比利时《民法典》(CODE CIVIL)第143-228条,见https://www.ejustice.just.fgov.be/cgi_loi/change_lg.pl?language=fr&la=F&cn=1804032130&table_name=loi
3.2 离婚
比利时《民法典》(CODE CIVIL)第229、230、628条,见https://www.ejustice.just.fgov.be/cgi_loi/change_lg.pl?language=fr&la=F&cn=1804032130&table_name=loi
比利时《司法法典》(CODE JUDICIAIRE )第1034、1225、1254、1287、1288条,见https://www.ejustice.just.fgov.be/cgi_loi/loi_a1.pl?DETAIL=1967101004%2FF&caller=list&row_id=1&numero=6&rech=13&cn=1967101004&table_name=LOI&nm=1967101055&la=F&dt=CODE+JUDICIAIRE&language=fr&fr=f&choix1=ET&choix2=ET&fromtab=loi_all&trier=promulgation&chercher=t&sql=dt+contains++%27CODE%27%26+%27JUDICIAIRE%27and+actif+%3D+%27Y%27&tri=dd+AS+RANK+&imgcn.x=44&imgcn.y=14#LNK0080
3.3 子女抚养权/抚养费
比利时《民法典》(CODE CIVIL)第203、302条,见
https://www.ejustice.just.fgov.be/cgi_loi/change_lg.pl?language=fr&la=F&cn=1804032130&table_name=loi
3.4 伴侣扶养费
比利时《民法典》(CODE CIVIL)第301条,见
https://www.ejustice.just.fgov.be/cgi_loi/change_lg.pl?language=fr&la=F&cn=1804032130&table_name=loi
比利时《司法法典》(CODE JUDICIAIRE )第1288条,见https://www.ejustice.just.fgov.be/cgi_loi/loi_a1.pl?DETAIL=1967101004%2FF&caller=list&row_id=1&numero=6&rech=13&cn=1967101004&table_name=LOI&nm=1967101055&la=F&dt=CODE+JUDICIAIRE&language=fr&fr=f&choix1=ET&choix2=ET&fromtab=loi_all&trier=promulgation&chercher=t&sql=dt+contains++%27CODE%27%26+%27JUDICIAIRE%27and+actif+%3D+%27Y%27&tri=dd+AS+RANK+&imgcn.x=44&imgcn.y=14#LNK0080
NO.2
【比利时篇】您或者您关心的人是否处于家暴之中?
1. 【法律定义】
在比利时,家庭暴力中的“家庭”涵盖了非常大的范围,它不仅包括配偶、同居对象、情侣、前任、以及任何有长期情感或性关系的人,而且包括如父母子女、旁系亲戚等其他家庭成员。
而“暴力”则可以是身体上的(例如殴打)、性方面的(例如强奸)、心理上的(例如骚扰、诽谤、侮辱)经济上的(例如遗弃家庭)等行为,也可以是语言暴力、限制自由等举止。
2. 【比利时的家暴问题现状】
根据2022年的报道,比利时警方每年平均接到五万起家庭暴力事件的报案(例如肢体暴力、语言攻击、心理恐吓、故意忽视和家庭成员内部的性侵犯等)。平均而言,受害人在35起事件后才会报案。换句话说,等到报警时,受害人已经受到威胁、殴打或强奸35次了。
3. 【常见类型】
肢体暴力:掌掴、拳打、脚踢、推搡、用物体击打等
口头虐待:侮辱、人格贬低等。
心理暴力:侮辱、人格贬低、控制、支配或孤立对方。制造威胁,将自己的观点或价值观强加给对方;减少与其家人、朋友和邻居的接触或阻止见面;抓住其“错误”进行道德绑架或伤害;拒绝为自己的暴力态度承担责任。
性暴力: 违背伴侣的意愿强行发生性关系,在性关系中违背意愿进行虐待或是侮辱等。
经济暴力:阻止对方拥有自己的银行账户,剥夺其收入,未经同意使用其信用卡等。
自杀威胁:以自杀、自残威胁强迫其接受某些条件。
法律依据:
比利时《家庭内暴力和家庭外虐待儿童的定义、警察和检察部门的文件识别和记录(Circulaire COL 3/2006 Définition de la violence intrafamiliale et de la maltraitance d'enfants extrafamiliale, l'identification et l'engregistrement des dossiers par les services de police et les parquets)》第II条第3.1°款,见https://www.om-mp.be/fr/savoir-plus/circulaires或https://www.om-mp.be/sites/default/files/u1/col_3_2006.pdf。
比利时《司法部长和总检察院关于配偶暴力领域刑事政策的联合通告(Circulaire COL 4/2006 (révisée le 12.10.2015) Circulaire commune du minister de la Justice et du Collège des procureurs généraux relative à la politique criminelle en matière de violence dans le couple)》,第III条第A.2款,见https://www.om-mp.be/fr/savoir-plus/circulaires 或https://www.om-mp.be/sites/default/files/u1/col_4_2006_-_version_2015.pdf。
布鲁塞尔时报《Belgium steps up fight against domestic violence》04.08.2022,见https://www.brusselstimes.com/266950/belgium-steps-up-fight-against-domestic-violence。
NO.3
【比利时篇】如何寻求法律保护?
1. 【紧急措施】
1.1 比利时报警电话:
紧急报警电话:101(24小时)
紧急医疗电话:100(24小时)
1.2 其他求助电话:
反家暴热线(Ecoute Violences Conjugales):0800 30 030(工作日9点至20点)
反家暴热线(Centre de Prévention des Violences Conjugales et Familiales):02 539 27 44(工作日9点至19点)
弗兰德政府反家暴热线:1712(工作日9点至18点)
1.3 留存证据
比利时刑法的原则是举证自由,因此证据种类没有特别的限定。即使某一证据自身不足以反映家暴行为的全貌,但仍然可以与其他证据互相佐证,因此证据留存得越多,对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就越有利。可以留存证据的例子有:
任何与家暴行为起因或经过有关的视频、图片、短信、信件、电子邮件等;
任何与家暴行为相关的物品(如损坏的衣物、掉落的头发等);
受到肢体或心理创伤后的看诊记录、医学/心理检查鉴定报告;
警方报告;
任何目击者的证言等。
2.【人身保护令】
2.1 简介
在比利时,人身保护令可以通过刑法和民法申请和实行,其目的是为了限制犯罪人的行为,以保护受害人。其中最为详细、特殊的规定是比利时在2012年5月15日颁布的《家庭暴力情况下的临时居留禁令法》(15 MAI 2012. - Loi relative à l'interdiction temporaire de résidence en cas de violence domestique),具体规定了在家庭暴力后申请、实行临时居留禁令(l'interdiction temporaire de résidence)的方法,将在3.3中介绍。本节将介绍刑法和民法中关于人身保护令的一般规定。
2.2 适用条件
刑法 在比利时,人身保护令可以通过刑法和民法申请和实行,其目的是为了限制犯罪人的行为,以保护受害人。其中最为详细、特殊的规定是比利时在2012年5月15日颁布的《家庭暴力情况下的临时居留禁令法》(15 MAI 2012. - Loi relative à l'interdiction temporaire de résidence en cas de violence domestique),具体规定了在家庭暴力后申请、实行临时居留禁令(l'interdiction temporaire de résidence)的方法,将在3.3【庇护临时居留禁令】中介绍。本节将介绍刑法和民法中关于人身保护令的一般规定。
2.3 申请程序
(1)刑法
如果是刑事案件的调解,您可以和对方自行协商限制条件,如果需要的话,可以得到律师的协助。(《刑事诉讼法》第553条第4款)
如果是在刑事案件的审理和执行阶段希望实行人身保护令,您可以寄送书面请求,要求执行法院得知并且审理。您可以由律师或者政府机构代表或帮助。
(2)民法
遭遇家庭暴力
根据比利时《民法典》第223条,您可以向法院申请采取紧急措施。
离婚程序中的紧急情况
根据比利时《司法法典》第1253.3条第4款和第1280条,在离婚程序中,紧急情况下法院也可以执行初步禁令。
2.4 法律效果
(1)刑法
人身保护令的设置和执行通常由法官在综合考虑犯罪人是否有累犯、销毁证据等可能性来决定。法律效果包括但不限于要求犯罪人离开共同居所、不得接触您等等。
(2)民法
根据《民法典》第223条、《司法法典》第1253.3.5和1253.3.6条,人身保护令可以表现为禁止对方进入您的居所、联系您,禁止对方任意处理与您的共同财产,等等。
2.5 法律依据
(1)刑法
比利时《刑事诉讼法》(CODE D'INSTRUCTION CRIMINELLE)第3、216、553条,见
https://www.ejustice.just.fgov.be/cgi_loi/loi_a1.pl?DETAIL=1808111930%2FF&caller=list&row_id=1&numero=7&rech=9&cn=1808111930&table_name=LOI&nm=1808111901&la=F&dt=CODE+D%27INSTRUCTION+CRIMINELLE&language=fr&fr=f&choix1=ET&choix2=ET&fromtab=loi_all&trier=promulgation&chercher=t&sql=dt+contains++%27CODE%27%26+%27D%27%26+%27INSTRUCTION%27%26+%27CRIMINELLE%27and+actif+%3D+%27Y%27&tri=dd+AS+RANK+&imgcn.x=43&imgcn.y=6
比利时于1990年7月20日颁布的《预防性拘留法》(20 JUILLET 1990. - Loi relative à la détention préventive)第35条,见https://www.ejustice.just.fgov.be/cgi_loi/change_lg.pl?language=fr&la=F&cn=1990072035&table_name=loi
比利时1964年6月29日颁布的《关于暂停、暂缓和缓刑的法律》(29 JUIN 1964 - Loi concernant la suspension, le sursis et la probation)第8条,见https://www.ejustice.just.fgov.be/cgi_loi/change_lg.pl?language=fr&la=F&cn=1964062930&table_name=loi
(2)民法
比利时《民法典》(CODE CIVIL)第223条,见
https://www.ejustice.just.fgov.be/cgi_loi/loi_a1.pl?DETAIL=1804032130%2FF&caller=list&row_id=1&numero=11&rech=14&cn=1804032130&table_name=LOI&nm=1804032150&la=F&dt=CODE+CIVIL&language=fr&fr=f&choix1=ET&choix2=ET&fromtab=loi_all&trier=promulgation&chercher=t&sql=dt+contains++%27CODE%27%26+%27CIVIL%27and+actif+%3D+%27Y%27&tri=dd+AS+RANK+&imgcn.x=34&imgcn.y=10#LNK0069比利时《司法法典》(CODE JUDICIAIRE)第1253.3.5、1253.3.6、1280条,见
https://www.ejustice.just.fgov.be/cgi_loi/loi_a1.pl?DETAIL=1967101004%2FF&caller=list&row_id=1&numero=6&rech=13&cn=1967101004&table_name=LOI&nm=1967101055&la=F&dt=CODE+JUDICIAIRE&language=fr&fr=f&choix1=ET&choix2=ET&fromtab=loi_all&trier=promulgation&chercher=t&sql=dt+contains++%27CODE%27%26+%27JUDICIAIRE%27and+actif+%3D+%27Y%27&tri=dd+AS+RANK+&imgcn.x=44&imgcn.y=14#LNK0159
3.【庇护临时居留禁令】
3.1 简介
比利时在2012年5月15日颁布的《家庭暴力情况下的临时居留禁令法》(15 MAI 2012. - Loi relative à l'interdiction temporaire de résidence en cas de violence domestique)具体规定了在家庭暴力后申请、实行临时居留禁令(l'interdiction temporaire de résidence)的方法。
3.2 适用条件
条件一:对方和申请人居住在同一住所
条件二:对方对申请人的安全构成严重和直接的威胁
3.3 申请程序
《家庭暴力情况下的临时居留禁令法》(15 MAI 2012. - Loi relative à l'interdiction temporaire de résidence en cas de violence domestique):
首先联系当地警察,提供相应证据,警察会联系检察官。
如果检察官认为您符合提供人身保护令的情况,会立刻通知您的前任关于人身保护令的事情,包括对他的具体限制和持续时间(第三条第四款)。一旦被禁者被告知时,人身保护令就生效。
人身保护令也会传达给您所在的地区的警察局长。
检察官会联系被害者支持服务部门,以提供帮助。
需要注意的是,检察官直接开具的人身保护令自通知当事人起只有十四天。检察官可能会通知您所在地区的家庭法院(tribunal de la famille de l'arrondissement dans lequel est située la résidence concernée)。家庭法院会召开听证会,最长可以将人身保护令延长至判决后3个月。
3.4 法律效果
根据比利时2012年5月15日颁布的《家庭暴力情况下的临时居留禁令法》(15 MAI 2012. - Loi relative à l'interdiction temporaire de résidence en cas de violence domestique),人身保护令可以在三个层面上保护您:
该对象必须离开申请人的居住地 ;
该对象不得进入、或是在申请人的居住地附近逗留;
该对象不得联系、接触申请人。
3.5 法律依据
比利时《民法典(CODE CIVIL)》第223条,见
https://www.ejustice.just.fgov.be/cgi_loi/change_lg.pl?language=fr&la=F&cn=1804032130&table_name=loi比利时《家庭暴力情况下的临时居留禁令法(Loi relative à l'interdiction temporaire de résidence en cas de violence domestique)》第3、4、5条,见http://www.ejustice.just.fgov.be/cgi_loi/change_lg.pl?language=fr&la=F&cn=2012051518&table_name=loi
4.【庇护】
4.1 简介
庇护所(Refuges)是专门为受家庭暴力伤害的母亲及其孩子提供的安全处所。
4.2 适用条件
当您遭受了家庭暴力,希望能够暂时在您的居所之外的地方住宿。
4.3 申请程序
您可以参考这个网页:https://www.ecouteviolencesconjugales.be/services/domaine/maisons-daccueil-specialisees-violences-conjugales/,此网站(Ecoute Violences Conjugales)是曾任比利时卫生、社会行动和平等机会部部长的Didier Donfut 于 2008 年设立的打击伴侣间暴力协调系统的一部分。
上面记录了比利时专门处理家庭暴力的庇护所,包括联系电话、地址和庇护所的简介。
4.4 法律依据
https://www.ecouteviolencesconjugales.be/services/domaine/maisons-daccueil-specialisees-violences-conjugales/
5.【免费法律援助】
5.1 简介
一般来说,暴力行为的受害者有权获得法律援助,但是自比利时2016年的法律援助系统改革之后,获取法律援助的资格标准缩减了不少,获取援助的程序也更加复杂化。比利时政府向公众开放两种法律援助服务——一线法律援助(aide juridique de première ligne)和二线法律援助(aide juridique de deuxième ligne)。
5.2 申请程序
一线法律援助主要是初步的法律咨询服务,对公众完全免费。法律援助委员会(Commissions d’aide juridique)会负责安排律师在特定日期和特定时间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通常在法院、治安裁判所(justice de paix)、法律中心(maison de justice)和市政当局等地点举行。
二线法律援助主要涉及律师服务,一般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但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减免费用。您需要去到位于法院里的法律援助办公室(bureaud’aidejuridique)提交申请,并且需要出示证明表明您符合减免费用的条件。法律援助办公室会在两周内决定是否批准您的申请,并将指定律师的联系方式发给您。您也可以先自行联系一名律师再询问他/她否愿意在二线法律援助安排下工作,如果律师同意,他/她便可以代表您与法律援助办公室联系并提交申请。
您可以通过这个网页上的联系方式寻求律师的帮助 https://www.avocats.be/fr/bureaux-daide-juridique-baj。他们主要提供以下服务:
为您提供关于合同谈判的建议。
为您提供在婚姻案件中有关财务安排的建议。
帮助调解离婚案件。
在法庭上为您辩护。
5.3 依据:
https://www.avocats.be/fr/bureaux-daide-juridique-baj
CodeJudiciaire,Art.446biset508
6.【离婚追究施暴人的刑事责任】
6.1 简介
当您希望使用法律追究施暴人的刑事责任时,可参考以下罪名进行控告。
6.2 施暴人可能涉及的罪名
(1)威胁
根据比利时《刑法》第327条第1款:任何人以口头或书面、匿名或签名、命令或有条件的方式威胁攻击人身或财产,将被处以六个月至五年的监禁和100至500欧元的罚款。
比利时《刑法》第329条规定:以手势或标志威胁攻击人身或财产,可被处罚,处以8天至3个月的监禁和26至100欧元的罚款。
(2)猥亵
根据比利时《刑法》第373条、比利时政府于2022年5月21日发布的《对刑法中与性有关的条款的修正案》(21 MARS 2022. - Loi modifiant le Code pénal en ce qui concerne le droit pénal sexuel)第117条、以及比利时政府于1912年3月15日发布的《儿童保护法》(Loi du 15 mai 1912 sur la protection de l'enfance)第49条,以及比利时政府于2016年2月1日发布的《修改有关威胁和窥淫的各种规定的法案》(Loi modifiant diverses dispositions en ce qui concerne l'attentat à la pudeur et le voyeurisme)第9条第4款:如果对任何性别的对象或在任何性别的人的帮助下,以暴力、胁迫、威胁、出其不意、诡计、或受害人在生理和心理上的疾病或缺陷而进行猥亵侵犯,应处以六个月至五年的监禁。
(3)强奸
根据《刑法》第375条,以及比利时政府于1912年3月15日发布的《儿童保护法》(Loi du 15 mai 1912 sur la protection de l'enfance)第50条:无论是通过暴力、威胁、欺骗还是虐待一个由于疾病、感官能力的改变或者由于其他意外原因而失去或者被剥夺了感觉能力的人,以实行强奸的,都应当被惩罚。
(4)袭击和殴打
根据《刑法》第398条以及第399条:任何有意伤害或殴打他人的人都会被处以8天至6个月的监禁以及26至100欧的罚款。如果肇事者是事先预谋的,肇事者将被处以1个月至1年的监禁以及50至200欧的罚款。
如果袭击或伤害造成疾病或无法工作,肇事者将被处以2个月至1年的监禁和50至200欧的罚款。如果肇事者是事先预谋的,肇事者将被处以6个月到3年的监禁和100到500欧的罚款。
相关依据:
比利时《刑法(Code Penal)》第327、329、373、375、398、399条,见
https://www.ejustice.just.fgov.be/cgi_loi/change_lg.pl?language=fr&la=F&cn=1867060801&table_name=loi比利时政府于2022年5月21日发布的《对刑法中与性有关的条款的修正案(Loi modifiant le Code pénal en ce qui concerne le droit pénal sexuel)》第117条,见https://www.ejustice.just.fgov.be/cgi_loi/change_lg.pl?language=fr&la=F&table_name=loi&cn=2022032101
比利时政府于1912年3月15日发布的《儿童保护法(Loi du 15 mai 1912 sur la protection de l'enfance)》第49条、50条,见https://books.google.com/books?id=yWY2AQAAMAAJ&printsec=frontcover&hl=zh-TW#v=onepage&q&f=false
比利时政府于2016年2月1日发布的《修改有关威胁和窥淫的各种规定的法案(Loi modifiant diverses dispositions en ce qui concerne l'attentat à la pudeur et le voyeurisme)》第9条,见https://etaamb.openjustice.be/fr/loi-du-01-fevrier-2016_n2016009070.html
7.【报案】
(1)前往警察局
紧急情况请拨打101,非紧急情况时,家暴受害人可以前往任一警察局报案,因此只需寻找离报案人最近的警察局即可。到达警察局后,对接待处的警员说报案人想提出家庭暴力相关的报案(plainte pour violences conjugales)。
(2)初步询问
大多数警察局都有一名专门的警官来处理家庭暴力的案件(如果你遇到语言方面的困难,可以告知警员你希望有中文翻译)。该警官可能会问一些问题关于事情经过的问题、也可能会询问报案人是否愿意接受体检等。另外,如果报案人手头有其他证据,也可以直接向警察提供副本(但要记得保留原始证据)。
(3)询问结束
在询问结束时,警官会要求报案人阅读记录,如果报案人觉得某些段落与事实不符,则须进行修改并签名。通常情况下,警官会给报案人一份报案证明(attestation de dépôt de plainte),如果没有给,可向警官索取该证明,这对后期的程序帮助极大。
报案人也可以向警方提供联系方式以便随时了解案件的后续情况。警方可能会向报案人提供各种可以求助的组织的联系方式。
8.【离婚】
8.1 离婚的类型
根据比利时《民法典》第229、230条,在比利时,有两种离婚类型:
1. 不能挽回的婚姻破裂:如果夫妻双方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或恢复共同生活,则这种破裂是无法挽回的。
2. 基于双方同意的离婚
8.2 离婚的依据/条件
(1)不能挽回的婚姻破裂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要离婚,可以通过两种方式:
① 证明婚姻的破裂已经无法挽回。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或恢复共同生活,则这种破裂是无法挽回的。
当法官发现配偶之间存在无法补救的不和时,就会宣布离婚。如果配偶不可能继续生活在一起,或者在中断后重新生活在一起,那么这种不和就是无法补救的。无法补救的不和可以通过任何合法的方式证明。
事实分居六个月以上,夫妻双方共同提出离婚申请的,视为婚姻破裂无法挽回。(《民法典》第229条第2款)
如果事实上的分居持续时间少于六个月并且配偶双方希望共同提出离婚申请,则在配偶双方经过一段时间后第二次出庭,即已经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反思后再次表示要离婚,则婚姻被视为已经无可挽回地破裂。(《民法典》第229条第2款、《司法法典》第1225条第1款)。
事实分居一年多后单方申请: 事实分居一年以上后,只有一方提出离婚申请的,视为婚姻破裂无可挽回。事实分居未满一年,配偶一方单方面提出离婚申请的,提出申请的一方第二次出庭,即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仍再次表示其希望离婚,则视为婚姻破裂无可挽回,(《民法典》第229条第3款、《司法法典》第1225条第2款)。
② 基于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的事实上的分离。
(2)基于双方同意的离婚
需要配偶双方提交一份确定离婚所有影响的全面的事先协议,并且配偶双方在批准离婚之前持续表示希望达成基于双方同意的离婚。
全面的事先协议包括一份和解协议,其中规定了配偶双方就各自资产达成的协议(《司法法典》第1287条) 以及离婚协议,涉及诉讼期间配偶双方的居住地、亲权、夫妻子女资产的管理以及离婚期间和离婚后的探视权、配偶双方对其子女的抚养费,以及任何离婚期间和离婚后配偶之间的赡养费问题(《司法法典》第1288条)。
8.3 离婚的程序
(1)无法挽回的婚姻破裂
根据《民法典》第628条第1款,以无法挽回的破裂为由提出的离婚或合法分居申请,或将合法分居转为离婚的申请,由婚姻最后居住地或被申请人住所地(domicile)的一审法院(tribunal de première instance)审理。
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① 根据《民法典》第229条第1款,通过法警 ( huissier de justice) 送达通知;
② 根据《民法典》第229条第2款,配偶可以联合申请。根据《司法法典》第1254条第1款,需要由配偶双方或至少一名律师或公证人签署申请书。
③ 根据《民法典》第229条第3款,及《司法法典》第1034条第二款至第1034条第六款,可以单方面申请。
在所有情况下,提起诉讼的文件除了通常需要的信息外,还必须包含对事实的详细描述和提供任何对儿童的详情的情况的说明(《司法法典》第1254条第1款)。还必须提交结婚证、任何子女的出生证以及配偶双方的身份和国籍证明,除非它们出现在人口登记册或外国国民登记册中(《司法法典》第1254条第2款)。
(2)双方同意离婚
在双方同意离婚的情况下,由配偶双方选择初审法院(《司法法典》第1288条第二款)。
通过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双方同意离婚。除了以无法挽回的破裂为由离婚所需的文件外,还必须提交双方事先达成的协议,并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交财产清单。
8.4 子女抚养权
根据《民法典》第302条,一旦婚姻关系因离婚而解除,对子女的权力和对子女资产的管理将由配偶双方共同行使,或由根据双方商定的协议托付给的配偶行使,或由法院主审法官在中间程序中提出。
8.5 子女抚养费
根据《民法典》第203条,夫妻双方根据自己的能力负责子女的住宿、抚养、监督、教育和培养,直至子女成年或完成学业,并且必须出资他们因该义务而产生的份额。子女抚养费的分配通常由法院或配偶双方协议确定。
8.6 伴侣抚养费
(1)无法挽回的婚姻破裂
夫妻双方可以在离婚后商定赡养费、金额以及商定金额的审查条款。
在没有协议的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有需要的配偶的请求,命令另一方支付赡养费。
如果被申请人证明申请人有严重过错导致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法院可以拒绝支付抚养费的请求。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向被裁定对另一配偶实施身体暴力行为的配偶支付抚养费。如果受访者证明申请人的需要状态是他或她自己决定的结果,而不是出于家庭的需要,法院可以免除被告支付抚养费,或者可以减少支付的金额(《民法典》第 301 条第1款、第2款和第5款)。
赡养费的数额至少应满足受益人的需要,但不得超过有赡养义务的配偶收入的三分之一。支付抚养费的期限不超过婚姻存续期。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该期限(《民法典》第301条第3款、第4款、第6款、第8款和第9款)。支付抚养费的期限不超过婚姻存续期。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该期限(《民法典》第301条第3款、第4款、第6款、第8款和第9款)。
(2)双方同意离婚
夫妻双方通过全面的事前协议,事先确定各自的权利。在离婚诉讼期间和之后,他们可以商定任何赡养费的数额以及该数额的修改条件(《司法法典》第1288条第4款)。
在所有情况下,如果由于双方无法控制的新情况导致赡养金额不再合适,法院可以增加、减少或终止赡养费。如果离婚仅以无法挽回的破裂为由,且离婚导致配偶的经济状况发生变化,法院也可以调整赡养费的数额。
相关依据:
离婚类型及程序:比利时《民法典》(CODE CIVIL)第229、230、628,见
https://www.ejustice.just.fgov.be/cgi_loi/change_lg.pl?language=fr&la=F&cn=1804032130&table_name=loi
比利时《司法法典》(CODE JUDICIAIRE )第1034、1225、1254、1287、1288条,见https://www.ejustice.just.fgov.be/cgi_loi/loi_a1.pl?DETAIL=1967101004%2FF&caller=list&row_id=1&numero=6&rech=13&cn=1967101004&table_name=LOI&nm=1967101055&la=F&dt=CODE+JUDICIAIRE&language=fr&fr=f&choix1=ET&choix2=ET&fromtab=loi_all&trier=promulgation&chercher=t&sql=dt+contains++%27CODE%27%26+%27JUDICIAIRE%27and+actif+%3D+%27Y%27&tri=dd+AS+RANK+&imgcn.x=44&imgcn.y=14#LNK0080
子女抚养问题:比利时《民法典》(CODE CIVIL)第203、302条,见
https://www.ejustice.just.fgov.be/cgi_loi/change_lg.pl?language=fr&la=F&cn=1804032130&table_name=loi
伴侣抚养费:比利时《民法典》(CODE CIVIL)第301条,见
https://www.ejustice.just.fgov.be/cgi_loi/change_lg.pl?language=fr&la=F&cn=1804032130&table_name=loi
比利时《司法法典》(CODE JUDICIAIRE )第1288条,见https://www.ejustice.just.fgov.be/cgi_loi/loi_a1.pl?DETAIL=1967101004%2FF&caller=list&row_id=1&numero=6&rech=13&cn=1967101004&table_name=LOI&nm=1967101055&la=F&dt=CODE+JUDICIAIRE&language=fr&fr=f&choix1=ET&choix2=ET&fromtab=loi_all&trier=promulgation&chercher=t&sql=dt+contains++%27CODE%27%26+%27JUDICIAIRE%27and+actif+%3D+%27Y%27&tri=dd+AS+RANK+&imgcn.x=44&imgcn.y=14#LNK0080
欧盟电子司法门户上关于离婚问题的整理,见
https://e-justice.europa.eu/45/EN/divorce_and_legal_separation
NO.4
【比利时篇】家暴和离婚对您的签证有什么影响?
情况1
如果您已经取得了永久居留权,那么离婚不会影响您在比利时的居住权。
情况2
如果您持有的是家庭团聚的F卡,并且能够证明自己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时,那么即使离婚,您的居住权也不会被取消。见欧盟《自由移动指令(Directive 2004/38/EC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the Council)》,第13条:
2. Without prejudice to the second subparagraph, divorce, annulment of marriage or termination of the registered partnership referred to in point 2(b) of Article 2 shall not entail loss of the right of residence of a Union citizen's family members who are not nationals of a Member State where:
(c) this is warranted by particularly difficult circumstances, such as having been a victim of domestic violence while the marriage or registered partnership was subsisting;
情况3
您的婚姻关系已经持续了三年以上的时间,并且您至少有一年待在比利时,那么比利时政府也可以保留您的居留权。
前提是:
您有工作、或您是个体经营者,或;
您有足够的资源让自己和家人在居住期间不会造成对比利时政府的负担,并且在比利时拥有全面的医疗保险,或;
您是满足这些要求的在比利时的家庭的一员。
相关依据:
比利时《1981 年 10 月 8 日关于外国人进入领土、居住、定居和迁移的皇家法令》(8 OCTOBRE 1981. - Arrêté royal sur l'accès au territoire, le séjour, l'établissement et l'éloignement des étrangers),第31到第33条,见https://www.ejustice.just.fgov.be/cgi_loi/change_lg.pl?language=fr&la=F&cn=1981100831&table_name=loi
欧盟《自由移动指令(Directive 2004/38/EC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the Council)》,第13条,见
https://www.legislation.gov.uk/eudr/2004/38/contents
内容来源|AWDPI Team
排版/封面|游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