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voice研究丨泰国女性家暴问题调查研究报告


泰国女性家暴问题调查研究报告
2022年

目 录
一、 泰国女性家暴问题现象概述
(一)家暴问题研究背景
(二)家暴问题阐述
1. 概念阐释
2. 泰国家庭暴力问题
(三) 家暴问题研究意义
二、泰国女性家暴问题的背景原因分析
(一) 泰国女性家暴问题的宏观社会背景
(1) 历史背景
(2) 宗教背景
1.1.1 比丘尼传统的中断
1.1.2 现代泰国女性的抗争
1.1.3 泰国比丘尼现状
(3) 社会背景
(二) 泰国女性家暴问题的微观家庭背景
三、泰国家暴受害女性求助途径现状
(一)行政机构
(二)社会组织
(三)公安部门
(四)法律途径
四、参考文献与资料
泰国女性家暴问题现象概述
1
家暴问题研究背景
据世界卫生组织(WHO)最新数据显示,女性一生当中,三分之一的女性(约7.36亿)遭受亲密伴侣的身体或心理暴力,或来自非伴侣的性暴力。而在过去10年中,这一数字基本保持不变。在15-24岁年轻女性中,每4名女性就有1名人经历过亲密伴侣的暴力行为。
然而,
这些数据只是被报告的冰山一角,
真实的数据可能更高。
随着新冠的全球大流行,
暴力侵害事件越演愈烈。

source:Freepik
据联合国人口基金(UNFPA)估计,6个月的封锁,与暴力的伴侣或家庭成员一起居家隔离。可能会导致额外的3100万起暴力侵害妇女和女孩的案件。本文将根据泰国女性家暴问题展开,尝试以背景展示、概念分析为基础,进一步阐释泰国女性家暴问题值得被关注的社会意义所在,并针对她们的家暴困境给出一定的建议,期望以经验模式的总结为同等情境下其他国家的女性提供借鉴。
2
家暴问题阐述
泰国家暴概念
在现行的《2007年泰国反家庭暴力法》中规定,“家庭暴力是指任何故意侵害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或健康以及以故意的方式足以造成身体、精神或者健康损害的行为,以及违背情理道德进行强制或者使用暴力强行控制家庭成员必须做或不做某事,或者接受某种其不喜的行为,但不包括过失。”其中,“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原配偶、未婚同居或曾同居、子女、养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在一个家庭内的成员。
泰国家庭暴力问题
泰国被联合国列为十大家暴国家之一。 从 2008 年到 2016 年,泰国社会平均每年的家庭暴力案件达到 1000 起。其中最为轰动的是发生于2013年的贾奇被杀案。贾奇是泰国的一名射击运动员,曾代表泰国参加北京和伦敦两届奥运会。贾奇长期家暴他的妻子,使其忍无可忍,最终他的妻子雇佣杀手暗杀了贾奇。这起案件促使泰国社会更加关注家庭暴力的问题。

source:Freepik
泰国家暴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身体暴力(如推搡、拳打脚踢等物理伤害)、精神暴力(如嘲笑辱骂、贬低挖苦、冷暴力)、性暴力(如强迫发生性关系)和经济暴力(如限制伴侣经济支配权)四种 (刘露莲, 2019)。根据玛希敦大学针对全国2280个家庭作出的统计数据显示,女性或其他家庭成员遭家暴比例占34.6%,其中遭受精神暴力的占32.3%,遭受身体暴力的占10%,遭受性暴力的占5%。
家庭暴力的成因较为复杂
但在泰国
传统文化的因素尤为突出
在泰国大城王朝时期颁布的《1359年夫妻法》中规定,妻子是丈夫的财产。泰国第一部系统法律《三印法典》中明确规定:妻子分为3种:正妻、妾和性奴。丈夫可以寻花问柳,妻子如果有外遇就会遭受严酷的刑罚。一夫多妻制 在泰国直到1930年才被废除。此外,泰国虽然信仰佛教,但自1928年以来,女人在泰国就没有接受仪式成为比丘尼的资格。泰国佛教府(National Office of Buddhism)发言人说:“没有人阻止女性到海外受戒成为比丘尼,但就是不能在泰国境内这么做,就是不能由泰国的僧侣举行仪式。就是这样。”这样的价值观念一直延续到今天,对助长泰国家庭暴力现状起到了非常大的助推作用。

source:Freepik
3
家暴问题研究意义
针对妇女和儿童的暴力是最广泛的侵犯人权的行为之一。世界卫生组织在2005年开展的一项多国调查结果表明,有15%—70%的妇女表示她们曾家遭受来自亲密伴侣的身体伤害或是性暴力 。各国普遍存在的家庭暴力现象,特别是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密切关注的问题。联合国制定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消除对妇女的暴力宣言》等一系列国际性文件,号召世界各国采取切实措施消除家庭暴力和对妇女的歧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2015)
泰国有一夫多妻制的传统,男性在家庭中的地位高于女性,长期将家庭暴力视为家庭内务,且由于深受佛教教义的影响,施暴方和受害者都对家暴讳莫如深。在种种原因的共同作用下,泰国长期以来是东南亚家暴率较高的国家之一。据中新网的报道,在疫情期间,泰国的家庭暴力案件激增。 “居家防疫”原本是用来对抗新冠肺炎疫情的措施,但根据泰国政府组织统计结果显示,民众长时间呆在家,使得疫情期间的家暴个案数增加。”

source:Freepik
作为一带一路的参与国,泰国是中国的合作伙伴,是打造政治互信、文化包容、经济互助的命运共同体中的重要一环。居住在泰国的华人女性及移民群体,作为经济活动中的重要参与力量,应当得到关注与重视。
在新冠肺炎病毒肆虐的新背景下,本报告将针对泰国华人女性受家暴现状进行分析,从历史背景、 宗教背景及社会背景三个方面入手,对泰国家暴问题多发的成因进行分析,提供家暴自救手段以及寻求社会救助的途径。泰国华人女性受家暴问题的探讨将有利于华人女性的个人福祉、家庭幸福、社会安定,对中泰两国的友好交流也将具有深刻意义。同时,对泰国家暴问题的研究和分析,对国内家暴问题的进一步研究也将具有借鉴和启发意义。

source:Freepik
泰国女性家暴问题的背景原因分析
1
泰国女性家暴问题的宏观社会背景
历史背景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缘》中提出:“在阶级社会中,妇女作为一个群体是通过家庭的特有形式而受到压迫的。”男子占有经济主权,存在决定意识,男性与女性经济地位的不平等决定了二者社会地位的不平等。泰国女性经历了素可泰时期男女家庭地位平等时期到阿育它耶时期女性只有义务、没有权利时期,再到曼谷王朝时期在教育和家庭地位方面权利相对平等时期。

source:Freepik
古代泰国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相当低微。女性被要求树立以父为尊、以夫为尊的思想,“子女要孝顺父母,弟妹要尊敬兄姊,妻子要照顾丈夫”是泰国自古流传的传统道德观念;泰国自古流传的俗语“男子是人,女子是牛”揭露了古代泰国社会女性受压迫的现象。她们除了任劳任怨地操持家务、养育子女、服侍丈夫、种田耕地、受雇挣钱外,还要忍受责骂殴打,甚至是被典当买卖。女子在家中毫无话语权,且无权受教育,这就造成了反抗精神的缺失,女性在潜意识里选择依赖和服从男性。
泰国男子可以拥有三妻四妾,妻子数量还被当成其财富地位和功德的衡量标尺,形成了一股攀比的腐朽社会风气。泰国人民常以“功德”厚寡来评判一个人的品行,却不认为虐待妻女会损其功德。

source:Freepik
宗教背景
比丘尼传统的中断
佛教主要分为两大宗派:南传佛教 (上座部佛教)和北传佛教(包括汉传佛教和藏传佛教)。南传佛教主要在南亚和东南亚扎根,北传佛教则主要在中国和其他东北亚国家立足。原始佛教时期,僧团四众俱全:比丘(受具足戒的男性出家人)、比丘尼(受具足戒的女性出家人)、优婆塞(在家修行的男性居士)、优婆夷(在家修行的女性居士)。 (黄云静, 2014)

source:Freepik
经过两千多年的历史变迁,汉传佛教一直保留四众僧团至今;而南传佛教则由于战乱等原因, 比丘尼戒传体系在11世纪后就断传了。从此,在南传佛教国家,女性出家人再不能受比丘尼具足戒,只能受八条戒律或十条戒律,称为持戒女,她们没有正式的宗教身份和地位,只能依附于比丘僧团,在男众道场进行修行。
比丘尼联盟(Alliance for Bhikkhuni)主席,Brenna Artinger 接受网媒VICE 采访时便称:「僧众希望一切传承都能追溯至佛陀。故他们认为,一项传承如已消亡,人们便将无法将之复兴。」因此,泰国的僧伽最高委员会不支持恢复比丘尼传承。
自1928年起,泰国佛教禁止女性成为和尚,根据这一规定,在泰国只有男性才能称为正式的僧人和学习者。相关规定在2002年和2014年,两度经泰国佛教核心管理机构「僧伽最高委员会」(Sangha Supreme Council)的再次确认,并未废除。
泰国政府将其归咎于长期以来存在的传统问题,而非性别歧视。泰国佛教府(National Office of Buddhism)发言人称,没有人阻止女性到海外受戒成为比丘尼,但就是不能在泰国境内这么做,就是不能由泰国的僧侣举行仪式。

source:Freepik
现代泰国女性的抗争
从20世纪20年代起,泰国佛教出家女性中的杰出代表和社会上的有识之士先后发起了三波复兴比丘尼运动。其主要目标是在泰国重建比丘尼戒传体系和比丘尼僧团。
1
第一次运动
1928年,政治活动家那日·库兰鼓励自己的两个女儿剃度为尼。 那日·库兰把自己的房产捐献出去,改建为寺院,取名那日王寺(wat Nafiwong),供他的两个女儿和其他8位出家女性居住和修行。当局对他们采取了强制措施,派出警察到达尼寺执行有关命令。当警察到达尼寺时,其他的出家女众迫于警察的压力,自行除下僧袍,但萨拉和朱蒂两姐妹不从,结果被警察强行剥去她们的僧服并投入监狱。姐妹俩获释后依旧保留沙弥尼和比丘尼的身份,继续进行抗争。不过,在巨大的压力面前,她们更换了僧袍的颜色。但是,有一天姐姐外出化缘时遭 到劫持失踪,泰国第一次复兴比丘尼的抗争走到了尽头。
2
第二次运动
1956年,瓦萝迈(Voramai Kabilsingh,1908-2003)剃度出家,泰国新一轮复兴比丘尼运动开始发酵。 她创办专门的女众道场、穿在当时只有男性僧侣才能穿的黄色道袍、开创了泰国自给自足的佛教寺院制度。1971年,瓦萝迈赴台湾受大乘佛教比丘尼具足戒,成为泰国第二次恢复比丘尼僧团运动的标志性事件。大道比丘尼回国后引起巨大的反响,泰国政府当局和佛教僧伽长老拒绝承认她的比丘尼身份,但是没有对她采取任何强制措施,使她得以继续践行她的佛教理想,并把信念传递给了她的女儿查苏曼——第三波比丘尼运动的 领导者。
3
第三次运动
1992年,泰国结束了军人统治,进入民主政治时期, 泰国政治社会环境变得自由和宽松,各种诉求得以自由表达,出家女性的社会地位和权益问题得到前所未有的广泛关注。第三波复兴比丘尼运动致力于复兴比丘尼僧团和社会参与工作。
4
后续抗争
1993年,运动的另一重要人物肯妮塔 在当时尚在法政大学任教的查苏曼博士的鼓励下,前往斯里兰卡受沙弥尼戒。1994年,肯妮塔向泰国政府提交请愿信,要求在法律上承认持戒女的身份和地位,并于次年开始筹建泰国第一所面向佛教出家女性的佛学院(Mahapajapati Theft College)
2002年2月,泰国本土首次沙弥尼剃度仪式在颂达摩卡亚尼寺举行,来自斯里兰卡的比丘尼须 摩那(Ven Bhikkhuni Saddha Sumana)担任戒师,并由8位来自斯里兰卡、中国台湾和印度尼西亚的比丘尼主持,6位来自泰国和2位来自西藏的比丘参与了授戒仪式。泰国主流 的英文媒体《曼谷邮报》在次日以赞许的立场进行了报道:“昨天,泰国举行了第一次妇女传戒仪式, 谱写了泰国佛教的新篇章。”
即2003年2月28日,查苏曼再赴斯里兰卡受比丘尼具足戒,获法名法喜(Dhammananda),成为泰国第一位按照南传佛教传统受具足戒的比丘尼。同年,查苏曼以比丘尼身份人住其母开创的颂达摩卡亚尼寺院,成为第二任住持。颂达摩卡亚尼寺除了接纳正式的比丘尼,还接纳世俗女性短期出家。她还建立庇护所——和平与爱之家(Home of Peace and Love),为被迫从娼和受到暴力性侵犯的妇女提供庇护。

source:Freepik
泰国比丘尼现状
比丘尼在泰国至今仍未取得法定地位 ,由于缺乏明文认可及优待,她们较难在经济上维持僧团运作。例如,泰国比丘尼要向政府缴纳庙宇税款、只能取得相对较少的信众捐献,并要悉数支付一切公共交通费用(Dhammananda, 2020)。
社会背景
本文将着重探讨夫妻之间的家庭暴力。 这是最为常见的、狭义上的家暴。由于女性在身体力量上与男性相比具有天然的弱势,因此夫妻之间的家庭暴力常常表现为女性是受害方,男性是施暴方。本文主要研究狭义上的家庭暴力,即针对女性的家暴行为。
家庭暴力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在全球范围内都普遍存在。根据世卫组织公布的数据显示,全球约三分之一的女性(约7.36亿人)在其一生中会遭受来自亲母伴侣的身体或性暴力——这一数字在过去的十年中基本保持不变 (世界卫生组织, 2021)。泰国作为家暴率高发的国家之一,家庭暴力的形式严峻。根据社会发展人类安全部妇女事务和家庭发展办公室的统计,从2008年到2016年,泰国社会平均每年的家庭暴力案件达到1000起。一项泰国的家庭调查显示,泰国的家暴比例高达34.6% (刘露莲, 2019)。

source:Freepik
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泰国的家暴问题变得更加突出。根据泰国政府组织统计结果显示,民众长时间呆在家,家暴个案数量增加。泰国女星事务和家庭发展厅、社会发展与人类安全部统计,防疫期间拨打求助专线、通报的家暴个案从2020年2月的144起,上升至3月份的154起 (欧洲时报, 2020)。
世卫组织总干事谭德赛博士说:“暴力侵害妇女行为在所有国家和文化中都很普遍,给数百万女星及其家庭造成伤害,并因COVID-19大流行而加剧,但与COVID-19不同的是,暴力侵害妇女问题不能通过疫苗来组织。我们只能靠政府、社区和个人坚定不移的持续努力来与之作斗争,改变有害的态度,使妇女和女童能够享受更多的机会和服务,并培养健康和相互尊重的关系。”这反映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的新形势对家暴问题造城的影响以及对反家暴工作提出的新挑战。 (世界卫生组织, 2021)
2
泰国女性家暴问题的微观家庭背景
在女性自我意识复苏和对女性自身权利追求呼声日益高涨的今天,妇女解放已取得明显成效,我们看到越来越多的女性享有与男性平等的权利。泰国女性除了享有婚姻自由外,还能和男性一样享有离婚自由权,参与家庭决策。女性已经走出家门、迈向社会,并成功地融入到社会大家庭中。
婚姻方面,已经由过去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发展到今天的自由恋爱,自主婚姻。1930年拉玛六世王出台新婚姻法,一夫一妻制取代旧时的一夫多妻制。新时代的泰国女性婚姻观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女性敢于追求爱情,也有不少泰国女性钟情于单身生活。
过去女性的地位取决于丈夫的社会地位,而今随着受教育程度和工作收入的提高,泰国女性拥有更广阔的生活前景,女性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一定的社会地位,这使她们对婚姻的预期大大提高。融合了东西方文化的泰国社会对单身女性和离婚的女性态度是包容的,尽管社会上仍然存在一定程度对妇女的歧视,但城市单身中产阶级女性拥有相对属于自己的生活空间。

source:Freepik
但是,泰国仍存在严重的家庭暴力现象。在曼谷周边共2800名妇女的随机调查中发现,44%的女性曾遭到丈夫或伴侣的暴力虐待。家庭暴力严重威胁女性的健康,并对她们的生活产生巨大影响,会因此一直处于恐惧和缺乏安全感的状态。但大多数人不认为家庭暴力是社会问题,导致公众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严重不足。为此,泰国政府已在曼谷的50个区都成立了志愿者团体,以帮助和预防家庭暴力事件的再次发生:通过对妇女和儿童受虐的暴力行为的研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对该行为的正确认识;同时推进和改善妇女儿童法律保护条款,从制度上给弱势群体以有力的支持。
由素可泰时期男女家庭地位平等,到阿育它耶时期泰国女性只有履行义务的悲惨,再到曼谷王朝时期教育和家庭地位的相对平等,从中可以看到,随着社会的变革,泰国女性已经成功走出家门并融入社会。在广大女性不断努力下,社会地位获得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相比亚洲其他国家女性,泰国女性地位更高——在亚太地区女性社会地位调查排行中泰国以92.3分高居榜首。但 “女主内,男主外”的思想仍是泰国家庭分工的主要模式。操持家务、照顾家庭被认为是女性的终身事业。 总之,泰国女性在从素可泰王朝到今700多年的发展中,家庭地位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要从观念上真正实现男女平等,还需要广大泰国女性的不断努力。

source:Freepik
泰国家暴受害女性求助途径现状
“
行政机构
泰国社会发展和人类安全部根据《2002年部委改革法案》设立,下设妇女事务和家庭研究局,其中的保护和职业发展司又下设妇女事务和家庭发展中心。《2007年泰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规定社会发展与人类安全部依规定发布命令、措施、办法,以暂时救济家庭暴力受害者,以及在和解的案件中撤诉、撤回控告的,帮助促成和解。妇女事务和家庭发展中心作为具体的执行部门,安全部提供传输相关知识、预算补贴等支持。
2013年,泰国开始在医院建立一站式服务危机中心(One Stop Service Crisis centers),专门致力于对受到家暴的女性的救助。受害者可以拨打1300 进行求助。中心24小时等候女性的求助,并与妇女事务和家庭发展中心密切合作实行后续救助。通过数字化系统,中心持续跟踪家暴现象严重的社区,与受害女性的后续康复状况。
“
社会组织
许多民间组织同样为泰国女性提供多维度的保护与支持。

Pratthanadee Foundation的Better Me Program致力于对处在不安全环境中的女性进行职业规划、理财、英语等方面的培训,并配备一对一的女性导师,帮助他们逐步实现财务自由,最终脱离家暴的环境。同时,该项目还发布了求生指南,供女性免费学习(https://pratthanadee.org/wp-content/uploads/2019/01/Better-Me-Survival-Guide.pdf)。女性可以通过拨打+66 (0) 2 331 4731获得需要的支持。

Shero主要通过免费的法律咨询与心理辅导,致力于终结泰国的家庭暴力。同时,积极推动保护女性安全的政策的制定。女性可以通过[email protected]与该组织获得联系。
“
公安部门
《家暴法》规定在必要情况下,公安部门应适时介入,以提供对受害女性的保护。在紧急情况下,泰国女性可以拨打警方电话191,或,寻求第一时间的援助与保护。
然而,泰国皇家警察刑事诉讼办公室的副总警官Chatchawal Suksomjit表示,“许多警察由于工作量之巨大,常常将家庭暴力案件视作私人问题,并未给予充分的重视。” (Thai News Service, 2007)为保障家暴受害者女性得到必要的保护措施,公安部门可以设立专门的家暴保护小组,专业化高效处理家暴案件。
“
法律途径
2007年6月,泰国议会通过《2007年泰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家暴法》),婚内强奸为非法行为 (Feminist Majority Foundation, 2007)。《家暴法》为泰国现行的法律,家暴受害者可以以婚内强奸的名义对施暴者进行起诉。
然而,《家暴法》仍然存在具有争议之处。例如,《泰国刑法典》规定,与13-15岁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应给予20年有期徒刑及8,000-40,000泰铢罚金。然而,若该性行为取得了未成年人的同意,则另一方可以通过与其结成婚姻关系,从而免受处罚。这理论上增进了法律的人性化,但在实践层面,由于司法制度的不完善,“性同意”的界定与证明仍然处于灰色地带。由于未成年人缺少经济实力与身体力量的不足,更有可能被迫宣称“性同意”,在被迫进入婚姻后,进一步接受长期婚内家暴。更普遍地,由于泰国国内普遍的男女收入不平等,即使使成年女性也较难以取得与其配偶对等的法律资源,诉诸法律途径对于许多泰国女性并不现实。

source:Freepik
参考资料与文献
[1] 刘露莲.(2019).泰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公力救济研究(硕士学位论文,上海外国语大学).
[2] 黄云静. 泰国现代三波复兴比丘尼运动探析[J]. 世界历史,2014(3).
[3]《泰国女性,如何出家?》)
[4]“暴力行为的普遍程度令人震惊:全球三分之一的女性受到暴力侵害”[N]. 世界卫生组织,2021. <https://www.who.int/zh/news/item/09-03-2021-devastatingly-pervasive-1-in-3-women-globally-experience-violence>
[5] 刘露莲. 泰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公力救济研究[D].上海外国语大学,2019.
[6]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64760005355597984&wfr=spider&for=pc
[7] Thai News Service. 14 September 2007. "Thailand: Police Officer Says Special Teams Needed to Enforce Domestic Violence Law." [Accessed 17 Jan. 2022]
[8] Feminist Majority Foundation. 25 June 2007. "New Anti-Rape Law in Thailand." [Accessed 17 Jan. 2022]
·


提取码:AVOI
(百度网盘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N7eOsszQb_LJoRsT93jeg )
↑扫描二维码↑或者点击文章结尾“阅读原文”
即可获取报告PDF版本资料
撰稿 I 方唐多多 郭若菲 胡娜 淳于清瞻
报告排版 I 肉一
推文排版 I 卷卷
图片 I Freepik


